按照“工业向东、城市向西的发展方向,城市西、北、南方向原则上不再新建工业项目”的要求,通过强力推进工业企业“退城入园”工作,逐步缓解工业围城压力,优化产业布局,实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、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总体目标。
(一)政府引导。
(二)规划先行。
(三)公开透明。
(四)依法稳妥。
环城南路,环城东路,沮河,焦枝铁路、雄风大道,环城西路合围的区域。(对象包括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)
(一)征收货币补偿:政府以货币方式对实施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土地进行收储,对其建(构)筑物资产、不可移动的设备予以适当补偿,不再给予土地安置。
(二)工业用地置换:经依法审批,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可通过土地置换搬迁到指定的工业园区,土地使用权以招拍挂方式获得;政府对其建(构)筑物资产、不可移动的设备予以适当补偿。
(一)进度奖励。对采取用地置换的工业企业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并提前腾空、搬迁的,在建成投产后,可视情况给予补偿总额一定比例的奖励。
(二)政策支持。“退城入园”的工业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政策(当政办发〔2017〕24号)。
(三)资金扶持。市政府对“退城入园”的工业企业投产后在县域经济扶持资金上依政策优先予以安排。该企业因搬迁需贷款的,可向国信担保公司申请担保。国信担保公司按国家政策与企业、金融机构协商办理。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、省相关资金支持政策,对“退城入园”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。
(一)突出推进重点。明确重点实施区域,按照先易后难、先劣后优的原则,突出重点企业,有序推进。
(二)控制入园标准。“退城入园”的工业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;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和整体规划;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及规划环保要求,符合园区投资强度,扩能条件。
(三)优化产业布局。工业企业“退城入园”腾出的用地空间优先用于科技型创业创新、总部经济、网络经济、文化创意以及教育、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。
(四)严查违法行为。对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擅自改变土地、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,由国土、住建、城管部门联合集中整治、联合查处。